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(記者萬曉東)近日,北京市東城區(qū)消費者協會聯合東城區(qū)法院通過“人民調解+司法確認”模式,圓滿解決一起因消費者去超市購物產生的“安全保障權”受侵害的糾紛投訴。
2020年12月,消費者臧女士到某超市購物,進入超市后因地面結冰摔倒,造成腰椎壓縮性骨折入院手術治療。2021年4月,臧女士向東城區(qū)消協投訴,請求就其在消費過程中人身安全權受侵害糾紛進行調解。近日,經東城區(qū)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,當事人自愿達成2萬元賠償協議。
為賦予調解協議司法強制力,解除消費者和被投訴人后顧之憂,經雙方當事人同意,依托東城區(qū)消協與東城區(qū)法院建立的調解工作平臺,當事人向東城區(qū)法院申請進行司法確認。6月7日,東城區(qū)法院法官馮曉光和助理法官王卓琳對當事人的調解協議書、司法確認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逐一進行審查,當場作出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書,裁定書將通過郵寄送達方式送達雙方。雙方當事人對人民調解協議及司法確認均表示滿意。
接下來,東城區(qū)消協將依托黨史學習教育,深入開展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,通過探索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,快速化解消費糾紛,解決消費者的煩心事,降低消費者訴訟成本,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徹底化解,把好事辦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