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(記者劉浩)童裝上的繩帶尤其是衣帽繩,可能暗藏安全隱患。近日,消費者王先生為其6歲的兒子購買帽衫后,發(fā)現(xiàn)衣物頸部帶有衣帽繩,易讓兒童窒息,存在安全隱患。經(jīng)上海市金山區(qū)人民法院調解后,商家同意退回貨款,并給予三倍賠償。
記者了解到,日前,王先生在某平臺店鋪為其6歲的兒子購買了3件130cm的帽衫,共花費585元。隨后發(fā)現(xiàn)孩子的衣服脖子處帶有衣帽繩,容易帶來安全隱患,且國家已出臺強制性標準規(guī)定,7歲以下兒童的服裝頭部和頸部不能有任何繩帶。
王先生嘗試與商家溝通未果,遂將經(jīng)營該店鋪的公司訴至法院。王先生認為,其所購買的童裝違反了國家強制性標準,存在安全風險,要求退款并進行三倍賠償。經(jīng)營者認為,其所售童裝質量是合格的,不應擔責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根據(jù)GB31707—2015《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(chǎn)品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規(guī)定,130cm及以下兒童穿著的可作為7歲以下兒童服裝,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部和頸部不應有任何繩帶。公司出售給王先生的童裝違反了國家強制性標準,不符合質量要求。經(jīng)法院調解,公司主動退回王先生貨款,并給予三倍賠償。
法官表示,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有關規(guī)定,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。本案中,雙方對于案涉童裝的質量沒有約定,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。案涉童裝尺碼為130cm,可作為7歲以下兒童服裝,按標準服裝頭部和頸部不應帶有繩帶,而案涉童裝頭部帶有較長的衣帽繩,違反了國家強制性標準,故不符合質量要求。
法官提醒消費者,在購買童裝時,除了關注其舒適性之外,還應特別關注安全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