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(記者薛慶元)近年來,二手買賣市場興起。二手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可以退換嗎?近日,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月城分會成功調解了一起有關二手交易的投訴。
2023年3月,李先生向江陰市消保委月城分會投訴,稱其花費1000元在月城某手機店購買了一部二手手機,買回家后使用了5天就黑屏開不了機了。李先生要求商家退貨。商家以購買的手機是二手的、不是新機為由拒絕退貨。
受理投訴后,月城分會工作人員迅速前往該手機店進行現場檢查。商家表示,李先生購買的二手手機是他們收購回來維修后再次進行銷售的,二手手機不同于新機有質保服務,購買二手產品存在一定的質量風險,銷售的時候也已經告知了消費者,如果質量有問題應該由消費者自行承擔。
分會工作人員表示,商家銷售二手電子產品時,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產品質量性能狀況、主要部件維修、翻新等有關情況,還應當出具銷售憑證或發(fā)票,并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。
經調解,商家退還消費者1000元購機款,消費者把手機還給商家。
《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》第十二條規(guī)定,經營者銷售舊電器電子產品時,應當向購買者明示產品質量性能狀況、主要部件維修、翻新等有關情況。嚴禁經營者以翻新產品冒充新產品出售;第十三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經營者應當向購買者出具銷售憑證或發(fā)票,并應當提供不少于3個月的免費包修服務,交易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。舊電器電子產品仍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內的,經營者應依法履行“三包”責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