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8歲的成都消費者徐先生由于身體原因想要退掉健身館的游泳卡,直到這時,他才知道按當初合同規(guī)定的“60歲上限”,自己根本不具備“辦卡資格”。一面誘導老年人交錢“入會”,一面又以格式條款把人拒之門外、逃避責任,徐先生感嘆健身館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有違誠信,傷了老年消費者的心。(據8月5日中國消費網報道)
在該事件中,比“套路合同”更值得關注的,是老年人到健身場館消費何以屢屢遭遇“禁入門檻”?從經營者的角度來看,游泳屬高危體育項目,游泳場館從經營安全方面考量,在合同中酌情約定年齡限制以規(guī)避因消費者突發(fā)疾病等因素導致的風險,可以理解。但對于老年人特別是身體條件允許的老年人享受運動、追求健康的品質消費需求,一律以年齡為標準設定“禁入門檻”的做法,未免有些簡單粗暴。
數(shù)據顯示,如今我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已近3億,與此同時,大眾生活水平日益提高,也讓更多老年人從觀念與行為兩個層面逐漸由“養(yǎng)老”向“享老”轉變。老年人對專業(yè)健身場館和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就是很好的例證。由此來看,倡導“積極老齡觀”和踐行“健康老齡化”,讓老年人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更具象、更豐富的現(xiàn)實出發(fā)點和落腳點,是家事,也是國事。
“銀發(fā)族”的急難愁盼在哪里?提升老年人福祉的施政方向就指到哪里。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“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(zhàn)略”“大力發(fā)展銀發(fā)經濟”的方針策略,從加強老年用品和服務供給,加強無障礙、適老化設施建設等層面明確了思路與舉措。
做好應對老齡化的“大文章”,不能忽視困擾老年人消費升級訴求的關鍵“小問題”。這就需要不斷創(chuàng)新養(yǎng)老服務模式、不斷探索“樂”老供給新產品,下功夫、花心思研究現(xiàn)有涉老產品和服務還存在哪些“不適老”的問題短板,從細節(jié)上精心打磨、改造完善,才能更有助于老年消費者從中體驗到幸福感、獲得感。
具體到老年人游泳健身來說,場館經營者和相關部門可以結合老年人的實際需求與身心特征,審慎靈活地設置合理的準入門檻和服務標準,配備更符合老年人安全保障的設備設施,升級更符合老年人個性訴求的運管手段。當然,老年消費者也要增強對自身健康安全的責任感與自我防護意識;而作為老年消費者的家人,既要注意平時對老年人參加高危健身活動的關注陪伴和關心提醒,也應保持必要的理性包容,正確對待某些難以避免的客觀因素造成的意外。
讓每一位老年人既能“養(yǎng)老”又能“享老”,是必須面對的時代課題,從供給“適老化”破題,把諸如“60歲上限”之類的門檻調整的更合理、更科學、更人性化,把推進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步子邁得更大一點、更快一點,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(fā)展的新動能新體現(xiàn),也是不斷滿足老年群體對美好生活向往的最優(yōu)解。(李建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