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(記者萬曉東)近日,北京物美綜合超市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物美超市)因銷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項目不合格、銷售的河豚的恩諾沙星項目不合格,被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依法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、警告、沒收違法所得、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物美超市因所售芒果農殘、河豚藥殘不合格被處罰。資料圖片
5月30日,物美超市通過多點電子商務平臺銷售京鮮生小臺農芒果,經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委托長春海關技術中心檢驗,吡唑醚菌酯項目不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要求,檢驗結論不合格。6月3日,物美超市通過多點電子商務平臺銷售速凍河豚魚,經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委托廣電計量檢測(湖南)有限公司檢驗,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》要求,檢驗結論不合格。物美超市涉嫌構成經營農藥殘留、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。
另查明,物美超市銷售的食用農產品(京鮮生小臺農芒果),未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、數量、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內容;銷售的速凍河豚魚,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,未記錄上述食品的名稱、規(guī)格、數量、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、保質期、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內容。
北京市大興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認為,物美超市的上述行為違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對其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。
